我知道這是一本書的書名,但是,我還不曾讀過這本書。借用這書名,僅是基於我望文生義的自我解讀。

其實,這種疑問由來已久,不是很認真想過,所以往往就這麼算了。

有一天,我開車往所住的小區而行,正當一個左轉時,我見到一位女人,蹲在一部破舊,敞開車門的麵包車上,無神地旁望。就是那一瞬間的感覺,我覺得如果能拍下來,應該會有感覺,一種背負生活壓力,曾經滄桑的感覺。但是,我隨即又想,我憑什麼拍下她的影像,只為了記錄下我自以為是的感覺,所以記錄下她的痛苦,如果她有的話。

於是,我聯想到另一次經驗。一回與同事出遊,經過一處風景區的販賣部時,見到女服務員的小孩(應該是吧),約三、四歲吧,幼小的雙手捧著有A4大小的飯盒吃飯。一位同事馬上就拿起相機拍下那畫面。就在閃光燈亮起的瞬間,那女服務員滿懷怒氣地瞪我同事。雖然事隔許久,我至今仍能清晰記得那憤怒的表情,甚至,雖然她的怒氣不是針對我,我依然心生羞愧之意。

我不能確認同事拍照的動機,也許只是一時之間覺得是有趣的對比,所以才拍照吧。但,無論如何,被攝者的親人的感覺是極度不好的。

當然,我是不好拿上述的例子去類比一些新聞攝影,報導攝影或是戰地攝影。但是,我確信被攝者在他有知覺到成為拍攝對象之時,應該是有情緒的。

也許,一位專業的攝影記者,勢必要忠於他的職責,而非屈就於人的情緒。可能,看似旁觀他人之痛苦之時,內心可是無比起伏難熬。或許,為了喚醒世人戮力避免痛苦發生,旁觀他人之痛苦已是必要之惡吧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agleflyhig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