芬恩居住在佛州的一個小漁港。幼時,他有段驚險的遭遇,意外地遇上一位逃犯。在他的脅迫之下,芬恩為逃犯準備了食物,藥品和用來剪斷腳鐐的鉗剪。逃犯要求芬恩駕著小船,幫他偷渡到墨西哥,但在中途遇到警方巡邏艇。逃犯於是藏入水面,而芬恩連人帶船為巡邏艇領回。那時,芬恩自主地,自然地拋下一件救生衣,救了逃犯 (雖然,他還是被捕了。),也埋下改變他的人生的伏筆。

丹夫人是佛州的富婆,但在一場情變之後,性情丕變。她,她的貓,還有她的外甥女史黛拉,一同住在一幢荒廢的豪宅。丹夫人以優渥的待遇,在每個週末找來芬恩作陪。事實上,芬恩是丹夫人用來訓練史黛拉在愛情戰場捕食的道具。在史黛拉出落得亭亭玉立之後,她飛去歐洲,而芬恩有些自暴自棄地放棄他繪畫的天份,只想單純地當個漁夫。

一位匿名人士的捐助,幫助芬恩來到紐約,世界藝術中心。在那裡,芬恩終於得能展現他繪畫的天賦,一舉成名;在那裡,芬恩再次遇見史黛拉,重燃昔日的戀情。然而,在與史黛拉一夜纏綿之後,丹夫人告訴他,史黛拉已嫁為人婦,而芬恩只是史黛拉用來步入教堂的推手;在一場發生在地下鐵的驚魂之後,芬恩才發現是死在他懷中的昔日逃犯而非丹夫人,才是造就他在畫壇成名的幕後恩人。

芬恩去了巴黎,得到他要的名和利。他又回到佛州的小漁港,再度進入荒廢的豪宅。一位天真可愛的小女孩,史黛拉的女兒,引著芬恩與已經離婚的史黛拉重逢。終於,他們牽起彼此的手。

芬恩成功的際遇,及其之後的緣由,我不難理解,雖然事實上有些戲劇成分在。人性沒有絕對的善惡,這並不是什麼新鮮事,大概也少有人會有異議。畢竟,以局外人和旁觀者來做這類的論斷,不會是太困難的事。但是,如果是一個關係人,如同芬恩,我們對他的期待會是這樣嗎?理性地剖析沒有絕對的善惡,發表對於逃犯資助他在畫壇立足的感恩,然後說這不意味他認同逃犯所犯下的罪惡。

假設,一個人跳出來質問芬恩,當初你丟下救生衣,於是逃犯有機會在後來殺害他的親人。芬恩可以回答,當時他想到的只是一個人的生命,並不是要救一個逃犯,更不是為了讓他有繼續犯罪的機會。對,大概不會有人責怪芬恩,就算當時他已不是個小孩。但是,芬恩真的能如此坦然嗎?

談談愛情吧。我相信史黛拉對於芬恩是有感情的,絕不是單純地將他視為愛情練習題,雖然史黛拉確實是這麼作的。如同她自己所說,一個自小就被教導要怕光,光會使自己受傷的小孩,在長大之後怎麼有辦法在明亮的環境中安然自若。然而,愛情像光一般自然,雖然無法預期,但總會出現,如同史黛拉還是在芬恩身上見到了光,感受到了愛情。不巧的是,史黛拉還不能完全拋卻的恐懼,卻是意外地加速將她推入教堂。愛情的遊戲裡,施展一些若即若離,欲擒故縱的小技巧,並不是什麼不道德的事,只是前提是要真有一份愛。我雖然不能據此推斷,史黛拉的離婚,是因為缺乏真愛。但畢竟藉著人設條件促成的愛情或婚姻,在我主觀意識裡,是屬於比較欠缺基礎的結合。總歸一句,我懷疑收放自如的愛情是愛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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