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,很多人都會如此朗朗上口,「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可怕」。然而,這句話的意涵是什麼呢?
我個人是這麼想。最根本的思考在於,我們怎麼看「錯誤決策」與「貪污」這兩件事。如果是把這兩件事視為個別獨立的事項,也許勉強可以比一比。而相比之下,想當然爾地把「錯誤決策」與大方向錯誤做連結思考,於是導出這會是「大局的失誤」;緊接著再度想當然爾地把「貪污」想成是個人的不當行為,充其量不過是圖個人私利的錯誤,是「局部的失誤」。大局與局部的相對性,自然就讓人們接受,「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可怕」。
先來個這樣的想像,如果「錯誤決策」像是個船長看錯了羅盤,將船航向冰山;如果「貪污」像是個水手在船底鑿了個洞,將海水引入船身。我猜結果應該同樣是毀滅,假如硬要說個不同,可能是一個轟然支解,一個寂然消失。
我是認為,「錯誤的決策比貪污更可怕」這句話存有許多吊詭之處。縱使「決策」已然形成,從實質面觀之,還是處於意念的狀態,不管各方的意見是褒是貶,都還不適合鐵口直斷,總是要經過「執行」的階段之後,才好就真實的績效體現,評斷決策的品質和成效。換句話說,「執行」有可能會影響「決策」的成果,雖然從責任概括承受的角度來看,「決策」依然要負起最終成敗責任,但是失敗的決策和錯誤的決策之間,應該還是留有公斷的空間。
不同於「決策」是種意念,「貪污」是種行為。「貪污」可以藏在「決策」的各項執行過程之中或之間,讓執行的局部單元失效無功,也可以讓執行的環節脫鉤失控,其嚴重的程度,也是足以讓整項政策導向失敗。可怕的是,「貪污」可能藏身其中而不敗露,於是一項事實上是因「貪污」引致失敗的「決策」,結果背上「錯誤決策」的罵名。前述提過,無論如何,「決策」依然要負起最終成敗責任,但是,若「錯誤決策」可怕,導致決策執行失敗的「貪污」豈不是更可怕。
還有一種更可怕的「貪污」,是藏在「決策」之前。說得白話一點,為了遂行其「貪污」的意圖,依權力之便,遊走法律邊緣,做成有瑕疵的決策,或是讓決策執行面處處留險,以致失敗的機會大增。看似能力不足者無心做成的錯誤決策,實則是包藏禍心者精心安排的決策錯誤。就此情況而言,難道「貪污」不可怕?
不過,我所要討論的,並不是要論斷「錯誤決策」不比「貪污」來得可怕?事實上,我完全認同決策錯誤是可怕的,其造成的不利影響有可能是難以彌補的,只不過是我終究以為「錯誤決策」與「貪污」二者之間,實在不存有任何比較的意義罷了。
- Oct 24 Mon 2005 20:20
錯誤的決策 VS. 貪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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