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初寫下飛行的想望,是關於心境的自白。

飛,是我自幼時便有的夢想,當飛行員,則是我從小立下的志願。志願必須通過現實的考驗,戴上近視眼鏡之後,我知道自己不可能戴上飛行頭盔。而夢想是除了自己之外,沒人拿得走的。飛翔,一直在我的心中。

我跑得很快,同學說我生來一雙飛毛腿,跑得像飛一樣快。我開車很快,老婆常罵我愛開飛車,一路只有我不停地超車。其實,那都只是因為我心急,並不是我想飛的時候。

我想飛,但不是快。

最喜歡開在鄉間小路,車流少,前方沒有車引我超越,後方也沒有車誘我猛踩油門。沒有聲囂,安心放下兩側的車窗,請風進來。右手輕鬆支著方向盤,騰出左手平伸出車窗外,五指併攏的手掌,便是我的升降翼。緩緩上下交替翻動手掌,真實地感受氣流的上推與下壓。風,流過我的手心和手背,我的心則在雲間爬升又下降。

曾經在台灣的最南端,立在峭壁前緣。讓從更南方來的海風熱情地吹著,輕輕閉上雙眼,聽著風的聲音在耳旁催眠。想像自己是隻孤鷹,展開雙翼,讓風自然的力量,載著我在天際盤旋。像是透過長鏡頭看到的影像,寂靜無聲,優雅地畫下完美的螺旋圓弧。這,才是我夢想中的飛行。

文字,是讓夢想在現實中實現的飛行載具。不管是搖搖筆桿,還是敲敲鍵盤,都可以橫古亙今,飛天遁地,穿梭在實境與幻境之間。可惜,這樣的體認竟是在上了討論版之後,才慢慢地浮現。沉睡多年的想望,一旦甦醒,便也恢復了本有的活力。於是乎,盡情地寫啊,得意地飛呀。

但是,在那樣的飛行空間,不是獨演,而是飛行的盛會。很快地便看到有人把文字用得如此自然,隨手捻來,卻是叫人看得頭皮發麻,暗自感嘆,筆是真長在他身上的飛翼。再不然便見百分百完美的空氣動力學設計,搭載推力充沛的噴射引擎,不管垂直爬升,三百六十度翻轉,超低空飛行,樣樣精通的絕對空優飛行器。

再看看自己,身上黏滿了飛禽的羽毛,用足了所有力氣鼓翅,不過離地三尺。哈哈,離地三尺,可以擊敗地心引力,卻又摔不死的距離,就算放掉了力氣,竟是可恨地跌不出粉身碎骨,事實上,是雙腳完好,直挺挺地站著。算了,還可以走路,就走回無人的山谷,再爬上山巔,讓風吹過我的身軀,安靜地,看孤鷹的獨演。讓飛行,只是我的想望。

但,飛行終究是如此之大的誘惑,大的能讓我迷惑。好心的陌生朋友,一人一口氣,就鼓著我扶搖直上,讓我好似已是直上雲霄,可在藍天塗鴉,可在白雲翻滾。於是,這才又乘著幻想,離開無人的山谷。

身子一出,悔意便上了心頭。太陽的光芒,炫目依舊,教人難尋飛行的方向;太陽的熱度,炙熱如故,黏蠟點點滴滴地融化。只是,這回雖事出突然,但多少也做了準備。打定了主意,就是離地三尺,確保鳥人的安全高度,在有限的空間,做無限的運用。我,只是想飛。

可是呀!鳥人的飛行,不是天生的本事,是需要全心全力的鼓動雙翼。如果錯過什麼,不是他無禮,只是他一時間再無多餘的心力關注。如果,見著他搖搖欲墬,就再給他一口氣,助他回到離地三尺,鳥人的安全高度,服膺飛行的彼得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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