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吭高唱國歌,你所言未必都是真理;
振臂力揮國旗,你所行未必都是正義。

以上是我在2004年3月20日之後的感觸。

也許我的感觸會激起不同的反應,,但我必須說,這是在激烈的情緒中,所做出最中性的陳述。之所以說是中性,因為它可以套用在不同的情況下。

前些時候,我在預期之外去考了異地的駕照,很特別的經驗,有機會再另外記下。在車管所,相當於家鄉的監理站,等待考照的空檔,我就坐在櫃檯前的長椅等待,此時高懸的液晶電視正在播放類似交通安全宣導的影片。我沒特別留心去看,但是只見畫面中,不停地有著獨腿的孩童柱著杖困難地移動,或是望著操場上活蹦亂跳的同齡孩童掉淚。有點心酸。突然,畫面停頓在令人怵目驚心的一幕。那是車禍現場,扭曲變形的車體,散落一地的凌亂,還有血跡斑斑,難以辨認的人體。

離開車管所時,我也就特別留意到,走道兩側立著的看板上,盡是一例又一例的車禍現場。於是,我也想起有回在異地高速公路的休息區也立著類似的看板。然後,我也想起有回在電視節目上,講述一起重大車禍事故時,也有著類似毫無保留的畫面。

以上,都有個共同點,完全沒有馬賽克處理。

我又想到,前些日子在住處看著家鄉新聞台報導梅嶺車禍事故現場。一位當地的同事問我,為什麼死亡的乘客要覆上棉被。我說,可能一時間找不到或是準備的布單不夠,臨時向附近住家要來棉被應急。稍停片刻,我補上一句,那是基於對遺體的尊重。

很確切地,我是看過張大魯的貼文後,才有這樣的感想。

真實與造假。如果沒有意外,沒有參考事例,我猜想多數人的心中,真實應為正向,造假則為負面。而我,可以說是一個沒有原則的人,會覺得沒有絕對,還是看事辦事。不過,錯的就是錯,不會因為一個對的理由而改變。所以,如果我有必要權衡之時,心中就要有為了堅持一個對的目的,勇敢承擔一件錯的行為可能引生的責任的準備。

其實,大魯貼那篇文章時,應該就如同他在他的部落格開宗明義地說「非常主觀」,早已有了主觀的判斷。只是,社會或說是人類,可愛之處便在於有多元的思考,每個人有各自切入的角度。

真實v.s.造假;
該不該讓車禍受傷的胡自強市長夫人邵曉鈴女士上版面v.s.該不該讓車禍受傷的平民上版面;
如果不該讓車禍受傷的邵曉鈴上版面,把關處是在總編輯,美編,還是攝影記者;
羅勃甘迺迪遇刺相對於邵曉鈴車禍受傷,歷史意義與新聞價值各是如何;
市場機制v.s.專業倫理;

我認為,重要之處並不在於此時此刻是否獲得答案,尋得共識。反而,不斷地討論甚至辯論,有利於看到更多的面向,了解更多的價值。

真的,世界上並不會有太多的理所當然。傾聽,反省,修正才好前進。

哇。我好像又說了些沒營養的屁話,迂腐加冬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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