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有些時候,會有放逐自己的念頭。曾經躲進山林裡,也曾跑到大海邊,不過總覺得那樣的放逐太過儀式化,畢竟身處在都市叢林中,不管是山林還是海濱,就算是開車,都要耗上一段時間才能到達。光是那段車程,就要遇上幾回行車相關的烏煙瘴氣,閃閃停停的交通號誌更會將心情節奏搞得起起伏伏。歷經千辛萬苦到達目的地之後,心中有憂,不知是否為來時憂;胸中有氣,不知是否為來時氣。當然,更慘的是,想留的沒放下,不帶的都裝滿。
若要說真正地放開自己,我還是會就近選一處街角的店休憩,最好還是在二樓以上。然後,坐著讓自己發呆,讓紅綠變換的交通號誌幫我催眠,靜待腦波活動趨緩,眼睛順利開啟慢速快門。直到路上來去匆匆的紅男綠女身形,在街上只剩左右刷出的灰階。這是一種抽離,服飾品牌,身分地位,體格容顏,心情修為,這一切落在抽離的視界之中,僅剩模糊。這樣,有什麼意義嗎?沒有。就是希望「沒有意義」。
那天下午,我就坐在街角二樓的布蘭奇,看著遠方文化中心的草地上,一位年輕的媽媽陪著兩位小朋友踢球。有時踢歪了,有時踢空了,時而奔跑著,幾次跌倒了。遠遠地望去,只有三個互動的人形,和一顆滾動的球。聽不到聲音,看不到表情,但是,我相信是幸福的感覺,尤其是在這天空有些灰,涼風徐徐吹,秋天遲訪的時節。如果,我終於走下樓梯,步向他們,加入踢球的遊戲。難免,球就會從我腳上踢出,也會從我身旁溜過。這樣一來,關鍵已不是我是否感受到他們幸福的感覺,而是,他們的喜怒哀樂我要共同承擔。這樣,有什麼意義嗎?有的。走入,就是一種意義。
想起一句閩南語,「伸縮」(ㄘㄨㄣ ㄍㄧㄨ,近似音)。(ㄘㄨㄣ ㄍㄧㄨ),(ㄘㄨㄣ ㄍㄧㄨ),除了念起來頗有些韻味之外,也還有些意涵。人嘛,平時舉止要懂得(ㄘㄨㄣ ㄍㄧㄨ),看待人生也要能(ㄘㄨㄣ ㄍㄧㄨ)。什麼時候要進,什麼時候要出;進的時候要做什麼,出的時候要做什麼。好像有些奧妙,是(ㄘㄨㄣ ㄍㄧㄨ)的藝術。
- Oct 31 Mon 2005 21:59
坐在街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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