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說,這是作者的半自傳小說;據說,近似於作者的情慾告白。

確實,書中描述著主角與丈夫、牛郎、編劇、學長、和尚、演員的情慾關係。但是,我倒不以為這本書是要說女人也有情欲(情慾應該無分男女吧),也不是要說主角在情慾間的掙扎。

先從獨立創作的念頭說起。主角以為在外人眼中是將她與其丈夫視為完美的組合,也因此壓抑著自己獨立創作的想法。在經過其女性朋友與編劇的解說後,才曉得根本不是這麼回事,也促成更堅定的獨立創作決心。

媽媽的小女兒。在情慾的掙扎間,透過別人的眼,主角逐漸正視暗藏心中多年的這項魔咒。或是說,所謂的情慾掙扎,所謂的性慾衝動,說不定就是主角與心中「媽媽的小女兒」的格鬥。

「城市的街燈看來,就像是在遠方的燈火。像是雖然離得很遠,卻不會消失的煙火。但是,我想要的並不是那片城市中的任何一盞光芒。」

哈!這就是人生的荒謬與矛盾。煙火當然是燦爛,但提供的是一次性的感官刺激;燈火自然是平淡,因給予的是持續性的功能滿足。當絢麗的煙火消散在煙霧之後,等著我們的是一片漆黑,於是我們又想到固守路旁的燈火,引導我們回到日常。

主角想要的並不是那片城市中的任何一盞光芒,也許想要的只是光芒。只是遺憾地,在現實世界中,要申請供電,接線,買了燈具,付了電費,我們才能擁有光芒。現實世界中,這樣的光芒還提供開關,讓你選擇要與不要。這點,婚姻或戀愛都還沒提供這樣的便利性呢!

「原來擁有毫無拘束的自由,是這麼寂寞的事。」

這也是一句很有意思的話,特別是對於我目前單身外派的生活而言,還真有幾分貼切。一樣是早上醒來上班,我不必像老婆一樣還得送女兒上學;一樣是白天兢兢業業上班,我不必像老婆一樣偶爾接到家人臨時的請託;一樣是拖著一身疲憊下班,我不必像老婆一樣還要接女兒放學。

正因我擁有這樣無拘束的自由,所以我才有時間和心思感到寂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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