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過小說拍成的電影,有些像是編劇或是導演的萃取,在多重的想像空間,隱約指出一條思索的道路。

當初是先看過小說,似乎理所當然地迎著戰爭罪惡的大旗前進,而未有另類的思考。看過電影,我反而注意到渺渺小小人物在屈服於所謂的「大義」之後,才涓涓滴滴地積累或是耗盡自己的生命贖罪。

漢娜在最為關鍵的審判,她選擇繼續掩飾自己的文盲身分而放棄對他最為有利的辯護,不知這是否算是一種贖罪心理。


再相對於麥可爾因缺乏勇氣面對一段慘白少年過去,未能出面證明漢娜的文盲身分以爲她辯護,反致使漢娜被處予終生監禁。

再想想法學教授說的,社會是依法律運作,而非藉道德運行。這段話似乎有其是,亦有其非。

最後,倖存者的女兒收下了漢娜的茶罐,拒絕收下她的錢。多少也有著頗值得令人思考再三的意涵:

收下,可以是寬恕;
收下,也是不遺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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